傷害 彰化/法律事務所 案件資訊 彰化/法律事務所 案情概要:A、B為鄰居,某年某月某日A因不滿B開車載自己妻子C行經自家門前巷口時,對其父D按喇叭,即等到B、C下車後隨即衝向前去,毆傷B、C,造成B、C身體有嚴重的瘀傷、鈍傷及其他擦挫傷等,B、C委託本所律師對A提告,地檢署將A起訴至法院後,遭法院判處5個月的有期徒刑。(傷害案,彰化地方檢察署,起訴日期:106年9月12日;彰化地方法院,判決日期:107年1月18日) 彰化/法律事務所 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留言內容 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