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付補償金 彰化/法律事務所

案件資訊
彰化/法律事務所
案情概要: A與B、C曾共有甲地,多年來因雙方就此甲地無法達成協議分割,B即前來本所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甲地之強制分割,後經法院認定本所律師所提之分割方案,而將甲地分割為乙地由A取得、丙地由B、C共同取得,於地政事務所土地辦理分割登記完畢後,A竟以其於前案未分配到補償金為由向法院對B、C提起給付補償金訴訟,B、C又前來委託本所律師為其進行辯論,本所律師主張A請求本案,與前案分割共有物訴訟為同一之請求,係屬同一事件A提起之本件訴訟既受前案確定判決之既判力所及,自屬重複起訴,經法院認定本所律師主張有理由,駁回A之訴訟,(給付補償金案,彰化地方法院,裁定日期:111年12月12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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